ST交昂:张云建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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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4月30日ST交昂公开信息显示,张云建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3年8月31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根据该公告,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11年度至2021年度及2022年度各季度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确认2011年度至2021年度对上海交大慧谷广场(上饶)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付款;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昂立实业有限公司补提2020年度对权益法单位苏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应收资金占用费;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补提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各季度企业所得税;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补提2021年度当金减值准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交大昂立保健品有限公司补提2021年度合肥苏鲜生超市采购有限公司逾期商票及应收账款形成的坏账准备等。公告显示,上述追溯调整对公司2011年度至2021年度年度报告、2022年各季度财务报告造成了影响。其中,2021年年报中,公司调减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4,609.33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123.98%,更正后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公司调减了归母净利润380.36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41.49%;2022年半年报中,公司调减了归母净利润638.1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54.39%;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公司调减了归母净利润986.49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26.69%。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多期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时任总裁张云建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任期内公司违规负有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裁张云建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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