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最新公告: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于5月6日开市起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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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公告,原定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又因期初数无法确定,亦无法于原定时间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则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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