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信息,关于公司重大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1

证券之星消息,沙河股份(000014)04月1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请问贵公司未来有什么规划?等待房地产行业复苏,还是转型?

沙河股份董秘:投资者您好,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信息,关于公司重大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