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威孚B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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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3月28日苏威孚B公开信息显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晓东、总经理徐云峰、欧建斌因信息披露违规,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未准确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平台贸易”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导致所披露的2022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

二、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一是公司首次与关联方河北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机械)开展关联交易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2022年4月1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中公司与河北机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准确。三是公司与河北机械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超出预计金额时,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与河北机械实际控制的河北德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德双)、河北金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达)、河北蓝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蓝派)、河北绵卓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绵卓)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均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标准,但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四是公司2022年度半年报、年报中披露的与河北机械、河北德双、河北金达、河北蓝派、河北绵卓间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准确。

三、未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亿元,较2021年度下滑95.39%,但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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