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最新公告:控股股东及股东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万达电影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股东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林宁于2024年3月2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林宁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2019年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股权。他们共同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主体,与公司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万达影视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的净利润作出承诺,在业绩承诺不能实现时他们对万达电影进行补偿。2021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同意对万达影视原业绩承诺方案进行调整并签订《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期变更为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万达影视2022年未能完成承诺业绩。截至目前,他们仍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他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