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达:总裁周乐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证券之星消息,3月25日ST实达公开信息显示,总裁周乐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9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实达或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一)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订立事项2021年12月28日,ST实达与林某签署《深圳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70%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林某。该股权处置使得ST实达2021年合并报表层面确认投资收益1,813,694,080.28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306.86%。ST实达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事件,ST实达应当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情况,但公司迟至2022年1月12日才予披露。(二)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4月,ST实达将相关存货分别出售给香港的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迅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收回货款共计0.18亿美元(汇率变动后折合人民币1.15亿元,占该笔销售收入的78.26%)。2021年4月29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以该货款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为由,对ST实达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消除该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ST实达通过自筹资金、设立空壳全资孙公司代收货款、签署《委托代收代付货款协议》、协调第三方主体进行无商业实质资金过账等方法,虚构已收回全部剩余货款的事实。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临时公告《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其中关于货款收回情况以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等有关表述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决定如下:

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周乐予以公开谴责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