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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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中国天楹公开信息显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回购期限12个月。2022年11月1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累计回购股份1.13亿股,回购金额6.56亿元。你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未达到回购报告书中下限金额。

处罚决定如下: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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