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是,和信所与亚太所被查,其影响不止拟上市企业这么简单,已上市企业同样难以幸免。根据东财Choice的数据,截至2022年报,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共为80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另外还有7家非上市公众公司,也就是一般常说的“新三板”。
事实上,类似亚太所与和信所被罚导致其他企业IPO“急刹车”的情况,在A股历史上早有先例。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消息,早在2022年1月,金杜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德证券由于涉及乐视网2016年定增项目问题而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导致这三家中介机构参与的IPO项目全部中止审核,其中包括华大九天、中集安瑞科、土巴兔装修等,其新增的IPO项目也被交易所拒收。而根据第一财经的消息,该年7月末又有46家科创板和创业板排队企业因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立案调查,交易所中止其上市审核。
导火索在哪?
那么,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为何被罚?
以和信所为例,根据财政部财监法〔2023〕112号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该所在对临沂城发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2021年度期初余额检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底稿数据与公司财务账面数据存在重大不一致,且无相关事项调整资料依据。另外,其审计调增企业无形资产和其他收益的依据不充分,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将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审计证据不充分,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财政部决定给予其警告、暂停经营业务2个月、没收违法所得90万元并处罚款270万元的行政处罚。亚太所的被罚理由与此大致相同,不过该所是在2020年审计时出现疏漏,财政部决定暂停其经营业务3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48万元,并处罚款444万元。
此外,财政部还对这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6名会计师处以吊销证书、暂停执业等处罚,原因与此一致。
(来源:财政部官网)
不止业务受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被查,对拟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有多大?
根据相关规定,存在发行人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被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等措施,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实施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形,发行人、保荐人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交易所或者证监会,交易所或者证监会应当中止相应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或者发行注册程序。
证券时报在报道时,也引用券商投行人士的观点指出,待影响审核的中止事项情形消除后,发行人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但会影响到企业的上市进程。此外,全面注册制背景下,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中介机构声誉更显重要,由于行政处罚等原因导致企业IPO进程耽搁,或将影响审计机构的业务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