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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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ST步森公开信息显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公司未及时披露原实际控制人王春江、时任董事赵玉华被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政处罚事项,直到2022年4月22日才披露上述事项。此外,你公司时任董事赵玉华因涉嫌犯罪,于2022年1月18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赵玉华委托他人将上述信息告知你公司有关人员,你公司未及时披露。2022年4月22日,你公司披露赵玉华辞去董事职务,但未披露赵玉华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相关事项。

处罚决定如下: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ST步森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ST步森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188.33万元,同比下降15.69%;归母净利润-205.31万元,同比上升79.77%;扣非净利润-197.15万元,同比上升79.55%;负债率46.02%,财务费用44.06万元,毛利率34.94%。

ST步森(002569)主营业务:“步森”品牌男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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