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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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金鸿顺公开信息显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洪建沧、董事会秘书邹一飞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2021年4月进行第二次延期时,项目的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但金鸿顺在《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中披露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真实。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金鸿顺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金鸿顺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6亿元,同比上升2.27%;归母净利润-475.81万元,同比上升68.51%;扣非净利润-1284.67万元,同比上升37.07%;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36亿元,同比上升23.6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91.11万元,同比上升66.5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55.92万元,同比上升64.95%;负债率14.52%,投资收益99.84万元,财务费用-311.54万元,毛利率11.11%。

金鸿顺(603922)主营业务: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及其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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