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非独立董事姚新征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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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金信诺公开信息显示,非独立董事姚新征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姚新征:经查,你担任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或公司)董事期间,你的配偶于2022年12月12日买入金信诺股票8,100股,又于2023年2月1日卖出金信诺股票8,100股。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金信诺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金信诺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8.41亿元,同比下降4.24%;归母净利润4267.89万元,同比上升17.54%;扣非净利润1552.57万元,同比上升148.0%;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91亿元,同比下降21.6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965.92万元,同比下降52.2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95.53万元,同比下降83.4%;负债率57.0%,投资收益479.03万元,财务费用1146.47万元,毛利率16.64%。

金信诺(300252)主营业务:以信号联接技术为基础的全系列信号互联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全球多行业顶尖的企业客户提供高性能、可设计定制的“端到端”的信号传输及连接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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