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华股份:杜亚芳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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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丰华股份公开信息显示,杜亚芳、蔡月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未对子公司异常销售保持合理职业怀疑公司存在未按业务实质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况。大华所在审计过程中未关注到子公司重庆天泰荣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观智能)的第五大客户同时为其供应商,荣观智能向客户销售的产品为该客户能够自产的产品,且报告期内曾向客户采购等异常情形,未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未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未识别出公司采用总额法存在错报。(二)未获取收入确认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一是未恰当确定与收入相关的函证需要确认或填列的信息。大华所在知悉子公司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镁业)存在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与客户确认补差收入的情况下,对第三大客户执行询证程序过程中,未区分补差收入和正常销售商品收入,未发现公司将补差收入和商品销售收入混同导致少结转营业成本的情况;二是大华所对重庆镁业第一大客户的询证函的回函日期晚于审计报告出具日期,且未对补差收入实施替代程序;三是未获取重庆镁业第一大客户部分收入确认对账的相关证据信息和验收单据,对于补差收入的确认仅获取重庆镁业与客户通过邮件确定的补偿方案且未有明确金额。(三)成本和采购相关内控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重庆镁业采购和付款穿行测试底稿存在报销单据签字不完整、报销单备注为"冲账"的异常情形,但测试结论无异常;二是未采用同一笔交易执行重庆镁业采购环节和付款环节执行的穿行测试;三是底稿未见荣观智能生产成本核算、分配和结转流程控制测试实施过程和结论。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丰华股份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丰华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1亿元,同比上升68.12%;归母净利润-693.39万元,同比下降265.11%;扣非净利润-664.12万元,同比下降56.89%;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264.68万元,同比上升33.3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73.31万元,同比下降379.1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02.59万元,同比下降373.6%;负债率10.2%,投资收益1262.38万元,财务费用41.13万元,毛利率-2.62%。

丰华股份(600615)主营业务:汽车配件镁合金、铝合金制品及全铝家居定制设计和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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