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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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新亚制程公开信息显示,新亚制程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徐琦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徐琦:经查,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作为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的控股股东,于2019年至2022年8月期间,多次非经营性占用新亚制程资金,截至2022年8月31日,新力达集团占用新亚制程资金余额为6.26亿元。对于上述事项,新力达集团未按规定告知新亚制程及时进行公告,也未告知新亚制程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新亚制程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新亚制程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3.1亿元,同比下降27.56%;归母净利润2843.69万元,同比下降29.51%;扣非净利润2649.17万元,同比下降31.87%;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49亿元,同比下降31.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35.76万元,同比下降41.7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91.92万元,同比下降43.24%;负债率42.86%,投资收益-4.8万元,财务费用625.16万元,毛利率12.74%。

新亚制程(002388)主营业务:针对电子制造业,专业提供电子制程系统解决方案及实施方案涉及的电子制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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