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11月28日合纵科技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泽刚、副总经理张舒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2021年3月11日,你公司为关联公司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茂联)向北京鑫乐诚黄金股份有限公可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2022年3月10日,你公司为天津茂联全资子公司浙江盈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盈联)与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的《销售合同》提供4500万元的履约担保。你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担保事项,未在临时公告、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等相应报告中如实披露该担保事项。

处罚决定如下:

现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合纵科技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合纵科技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1.29亿元,同比上升25.88%;归母净利润1.05亿元,同比上升46.68%;扣非净利润1.07亿元,同比上升94.58%;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14亿元,同比上升7.1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73.81万元,同比下降73.7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86.18万元,同比下降69.9%;负债率50.42%,投资收益-5435.35万元,财务费用4657.26万元,毛利率27.23%。

合纵科技(300477)主营业务:主要经营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和相关技术服务、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