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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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宋都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俞建午、郑羲亮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2年3月14日,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股份或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宋都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锂科)与启迪清源(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形成联合体,与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珠峰)签订《阿根廷锂钾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碳酸锂盐湖提锂建设项目设备、运营、技术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宋都锂科就全部合同设备款进行垫资即对外提供财务资助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净资产的33.93%。公告显示,《合作协议》生效条件包括西藏珠峰已按照合作协议中的履约保证条款的约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公告披露后,公司股价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2022年8月19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宋都锂科于8月18日晚间收到了西藏珠峰发送的《解约通知函》,西藏珠峰单方面宣布解除合作协议。公告披露后,公司股价跌停。2022年9月1日,公司披露相关工作函回复公告,因西藏珠峰未按约定在《合作协议》签订后的15天内(即2022年3月26日内)向宋都锂科提供履约担保,故公司认为合作协议未生效。此外,宋都锂科已于2022年8月9日收到西藏珠峰发送的《催告函》,西藏珠峰提出联合体应于2022年7月11日之前完成第一批货物的交付,截至发函日,联合体逾期达29日,并要求联合体在收函后,回复书面整改意见或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货。对于上述重大对外投资中未提供履约担保、逾期交付货物的进展情况,公司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监管督促后才于2022年9月1日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宋都股份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宋都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8.13亿元,同比上升44.83%;归母净利润-1.47亿元,同比下降340.84%;扣非净利润-7754.31万元,同比下降170.32%;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4.3亿元,同比下降16.6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55亿元,同比下降210.9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388.36万元,同比下降4140.94%;负债率86.23%,投资收益2996.7万元,财务费用2.02亿元,毛利率13.18%。

宋都股份(600077)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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