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万方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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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ST万方公开信息显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晖、总经理章寒晖、财务总监谌志旺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1年12月,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万方迈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迈捷”)与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超市”)签订购销合同,销售小町香大米,合同约定货到交货地点或欧亚超市自提后1日内验收,商品在欧亚超市验收前(验收以入库单据为准),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万方迈捷承担。合同实际执行中欧亚超市并未前往万方迈捷提取大米,而是由欧亚超市的客户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精制)自提,利源精制的验收入库日期为2022年1月2日-4日,同时该笔业务2021年末利源精制在预付账款中核算,2022年1月利源精制收到货物后记入库存商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十三条“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及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取得购货方的验收报告、签收单或购货方完成验收入库,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上述业务万方迈捷应在2022年1月确认收入,你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错报应调减收入4,590,715.6元,调减成本1,293,762.6元,调减净利润3,296,953元,调减归母净利润1,978,171.8元。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张晖、章寒晖、谌志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ST万方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ST万方2022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5348.97万元,同比下降32.14%;归母净利润-947.58万元,同比下降191.81%;扣非净利润-985.95万元,同比下降18.86%;其中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922.67万元,同比下降39.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31.25万元,同比上升41.0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50.03万元,同比上升31.46%;负债率55.92%,投资收益-19.26万元,财务费用296.47万元,毛利率7.33%。

*ST万方(000638)主营业务:军工产业、农业产业以及生物制品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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