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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逐渐“脱虚向实”成为上市公司“必答题”。2024年2月8日,沪深两大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北交所发布《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本次发布的《指引》明确: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的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4月30日前,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此外,北交所上市公司可按照相关规定自愿披露。

本次三大交易所《指引》的发布,首先受到影响的是A股上市公司。一部分A股上市公司将按照要求强制性披露ESG(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据统计,这部分企业涉及450多家A股上市公司,合计约占A股市值的51%,进一步扩大了A股上市公司ESG强制信披的范围。

事实上,A股上市公司对此也不必过于惊慌。首先,应明确自身是否属于强制披露范围之内的主体。强制披露范围包括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其他上市公司属于自愿披露范围。

其次,《指引》也相当人性化地给上市公司预留了缓冲期,即便是属于强制披露范围内的上市公司,只需最晚在2026年4月30日前,做好2025年度的ESG披露报告即可。因此,属于强制披露范围内的上市公司仍旧有充分的时间在2024年对ESG进行了解与探索,2025年结合自身情况部署好ESG相关工作,在2026年交出满意的答卷。

最后,属于自愿披露范围的上市公司也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随着A股交易所披露指引的不断完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越来越多上市公司将被逐渐纳入强制披露的范围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