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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本新规
今天热传上交所老师的主题分享《拥抱全面注册制,充分发挥直接融资功能服务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观点:
1、审核收紧:
(1)审核收紧的态势会持续,什么时候二级市场好转,什么时候会放开;后续还会持续研究出台活跃二级市场的政策;
(2)拟上市企业要多参考2021年科创属性开始实质性审核以及审核收紧后的上市和问询案例,早期案例不具备参考性;
(3)资本市场是也是zz市场,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需求,上市需要优中选优。
2、审核周期:
总体维持不变,科创板1年,创业板2年,主板1年半,红筹企业因为有多个主管部门审批会慢一些。
3、主板定位:
网传的行业鼓励限制清单没有官方发布,但是实操中已经在执行,主板也在进行行业定位转型,服务科技创新;主板看重是否经营稳定、是否具备行业代表性,并不是满足上市标准或者报告期三年业绩稳定增长就可以。
4、科创板:
(1)亏损企业仍然可以上市,但是要充分说明连续多年收入增长、同时连续多年亏损的情况,以及何时可以实现盈利,才能申报;如果不用盈利上市标准,预计会问询更严格;
(2)第五套标准:新申报企业已经暂停使用、已受理企业继续审核;
(3)科创属性:尽量适用4个常规标准,特殊情况仅是加分项;
(4)上市企业规模:会和科创属性平衡考虑,极具科创属性的企业规模可以适当小。
5、关于行业:
(1)自动驾驶和氢能行业:行业不够成熟,不太鼓励,成熟就是说的“商业化程度”;
(2)光伏、储能行业传闻不能上市:在双碳背景下,并没有限制。但是客观上已经上市的公司很多,需要充分论证技术优势和差异。但是从事储能集成类企业,这类企业明确不能上市;
(3)人工智能行业:最看重商业落地能力。
另外,对于今晚发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股市投资机构只需要知道一句话:新规下,银行资本压力下降,按揭、对公、小微风险权重都下降了。银行后面加杠杆/分红都可以期待了。
而债市的资管机构,则要感谢“不杀之恩“
一、对于讨论最多的“穿透问题“。
新规要求独立第三方确认基础资产信息。征求意见稿说:独立第三方如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这显然办不到。但正式稿加了一句”特定情况下,包括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这个”特定情况“很暧昧啊!
如果不能穿透,银行要第三方代为计算风险权重,则这个第三方可以是“托管人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也就是管理人可以自己算了!!坏处是需要审计,且结果要乘以1.2倍。
二、对于回购交易的风险权重
按照征求意见稿,即使拿国债质押,质押倍数不到1.25倍也要10%的权重,除非是核心市场参与者才能是0%。但这个“核心市场参与者“里面的市场机构就只有商业银行、开放式公募基金、养老基金。那么券商保险的兄弟们怎么办?封闭公募/专户的姐妹们怎么办?总局这次帮我们都想到了,把商业银行那一条改成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多边开发银行“,把”开放式公募“那一条改成了”资产管理产品“。而且怕有争议,文件里还把资产管理产品做了定义,信托、理财/私募/基金子/期货子什么的全算。
以后,大家就都是核心市场参与者了。
三、其他一些变化
1、按揭贷款风险权重调到了20-35%,而旧版是50%,征求意见稿是40-45%。
2、基于服务贸易的国内证50%的CCF,其他信用证都是20%的CCF。而征求意见稿国内证统统是100%的CCF。
3、政策性银行的次级债券100%风险权重,旧版也是100%,但征求意见稿是150%。
4、超额损失准备定义改了,以前是“拨备-不良贷款“,新版是”拨备-不良贷款-非信贷不良“。超额损失准备是能计入二级资本的,这就会导致资本额变少。
5、过渡安排:因上一条导致资本额减少,所以给了两年过渡期。另外,征求意见稿要5000亿以上规模银行披露70张相关报表,估计准备实在仓促。就把这个范围缩小到了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并给了五年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