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要太激动。合理分析一下以母公司申报项目的原因。首先项目实施肯定是上市公司在做,毕竟所有化工资产技术和人员都在上市公司,没必要再单独搞一套。上市公司实施新项目有严格的论证和信批要求,如果没有论证成熟,不敢贸然披露信息,兴发实施磷酸铁锂项目目前应该还处在论证阶段,具体投资额实施时间效益分析应该还需要细化。地方政府从政绩角度希望大干快上,搞宏大开工仪式,顺应政府要求兴发又不能不配合,只能以母公司名义申报,毕竟政府是不管母公司还是子公司来搞,以母公司的名义还更显重视。后期论证成熟,肯定会由上市公司来公告实施。
简要说一下,1、一个容易被大家忽略的事实是,母公司本身并没有磷矿,因此也就意味着做正极材料缺乏磷源,除却上市公司外,主要剩下部分贸易和旅游业务,都比较鸡肋;2、有些人对1有疑问,说可以向上市公司采购磷矿石啊,但要知道,一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问题,二则是上市公司自身尚且需要采购磷矿石;3、投资备案的问题,据我了解,现在各地基本都是自主网上备案,意味着后续调整实施主体难度极低,就是一个回车键的问题。自我猜测由母公司来做投资备案,主要是免除了上市公司公告的需要,后续与合同伙伴签订合同后再变更然后公告$兴发集团(SH600141)$
这个不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这个是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是体外运作好了后再装到上市主体
国资委控股的上市公司,重要事项估计先得向上汇报,披不披露,哪个单位作为项目主体,还不是大股东背后的背后的背景说了算?既然宜昌市要发展一批1000-2000亿市值的上市公司,兴发集团必定是其中之一。这新项目,不给上市公司,又能给谁?迟早的事,不用担心了。
生产线、技术团队、各种原材料等等都在上市公司,集团有这些吗?项目按理来说还是要交给上市公司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