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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举办大型演唱会和音乐节最高可获300万元一次性奖励】海南省财政厅、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商务厅联合发布《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对主办单位引进在琼举办的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累计售票总人数不低于2万人次,且售票收入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累计售票总人数不低于3万人次,且售票收入规模不低于1500万元,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累计售票总人数不低于5万人次,且售票收入规模不低于2500万、岛外观众比例超过40%,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累计售票总人数不低于10万人次,且售票收入规模不低于5000万、岛外观众比例超过50%,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全部讨论

05-28 18:29

谁出钱?政府有这个权力吗?谁来监督

05-28 18:42

直接补贴主办方,和直接补贴居民,哪个更好呢

05-28 18:47

纳税人的钱就这么挥霍掉,本来门票收入就要贪一份,这再公款私用再弄一份,简直双喜临门

旅游行业的景气度没问题,最近该趁回调把$旅游ETF(SH562510)$ 接回来了。

05-28 18:37

海南岛内市场需求有这么大吗?要向娱乐大省转型?

又增加一个经手人吃过手油的门路

05-28 18:26

如何提高居民收入?

使出浑身解数!!!

你不奖励难道周杰伦就不开了?如果是阿猫阿狗举办,本身就是没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