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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安: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ST中安公告,公司收到武汉中院的《决定书》,其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武汉中院指定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