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图自:大鹏工业二轮回复)
针对上述交易,北交所还要求大鹏工业说明产品生产完成后未直接发货至潍柴动力、长安集团等终端客户,而是运至日本再运回国内的原因,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对此,大鹏工业回复称,产品先运到日本再运回国内是由于公司未直接参与潍柴动力、长安集团的国际招投标业务,终端客户的合同相对方是岛田化成,产品应先交付至日本经销商现场,预验收合格后,再由经销商负责运至境内终端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