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的烟 的讨论

发布于: 雪球回复:11喜欢:2
这玩意其实早就有了,但去年陷入了困境。
起因是在国标文件的定义里,这玩意被定义成了电子烟,哪怕他里面是药,他都是电子烟。
国标文件的定义是一切用于吸食电子雾化装置,都算电子烟。
如果未来法律层面上解决了这个逗比定义,那这玩意才能风靡起来。说白了这就是个草本雾化饮料,思摩尔的雾化器正好能用上,是个大蛋糕。

热门回复

抖音上到处都是,而且,可以再网上卖。抖音其实是一个尺度特别严的平台,跟电子烟稍微擦边的都被禁了,而这个雾化器根本没限制。只要有医疗器械备案,烟草局管不了。而且事实上不含尼古丁,你烟草局要管本来就没什么说服力。

2023-10-17 12:19

你这个有点一厢情愿,国标文件你可以翻阅,那是法理上的证据。现在烟草局不管,但法律定义上,人家可以管。
所以我说这事很荒唐

不算可以问下律师,思摩尔的任务是跟中烟打好交道,去争取合法市场的市占率,而不是跟中烟对着干,你可以去翻翻中烟第二版的法规,对这类雾化药弹明文规定,人家只是走的路中烟管不到罢了,钻了空,而且背后是ZNS吧

2023-10-17 12:34

目前只有小厂干吧?思摩尔估计不会打这种擦边球。

2023-10-17 11:59

不含烟碱烟液不是电子烟,没有尼古丁,否则雾化药物也是电子烟?

医药雾化领域跟烟草局完全没关系,只要在医疗领域合规,烟草局根本管不着。

这个东西不含尼古丁,没有成瘾性,能算擦边球?我觉得不算。加热雾化只是一种加工方式,怎么就只能雾化尼古丁,不能雾化药物了,没这个道理。不含尼古丁的产品用户和吸烟群体压根一点关系的没有。

管理办法不是法律,烟草局只能管他们范围内的事,但是定义一个物品算不算电子烟,烟草局可以定义为它是,医疗器械局也可以出批文说不是,烟草局否不了别的部门的规定。

是的,而且还是某元老出来搞得,不过某元老和思摩尔有医疗器械的合作,专列发明人贡献能看到,但至今未见有业绩体现

2023-10-17 12:17

你这个疑问,我在国标文件出来的当天就在好几个群里问过,当然,他们也懵了。
这事反正确实很荒唐,所以执行层面不好说会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