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刊发有关优化《企业管治守则》的咨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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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刊发咨询文件,载列《企业管治守则》(《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的修订建议。

伍洁镟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

香港交易所致力透过推动企业管治水平来提升上市发行人的素质,促进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和增加香港市场的吸引力。我们很高兴能够提出一系列优化《企业管治守则》的建议,这亦是我们禁止单一性别董事会(将于2024年底后全面落实)后,帮助发行人创建更多元化的董事会的另一重要倡议,同时加强发行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主要建议包括:

a) 提升董事会效能 –

若董事会主席并非独立人士,则须指定一名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新守则条文)。

董事每年均须完成有关特定主题的培训,其中初任董事须在首次获委任后18个月内完成至少24小时的培训(《上市规则》新规定)。

定期评核董事会表现,并披露董事会技能表(新守则条文)。

限制"超额任职"独董不得同时出任多于六家香港上市发行人的董事(《上市规则》新规定/强制披露要求)。

b) 加强董事会独立性 – 在任超过九年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连任多年的独董)不会再被视为独立人士(《上市规则》新规定)。

c) 促进多元化 – 规定:(i) 提名委员会须有不同性别的董事(新守则条文);(ii) 每年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提升至强制披露要求);及 (iii) 制定员工多元化政策(《上市规则》新规定)。

d) 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 – 规定(最低限度)每年检讨有关系统,并加强对检讨过程和结果的披露(提升至强制披露要求)。

e) 提升资本管理 – 要求加强对发行人股息政策和董事会股息决定的披露(新强制披露要求)。

建议修订将适用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企业管治报告,而有关超额任职及连任多年独董的建议将设三年过渡期。

有意回应的人士请于2024年8月16日或之前于香港交易所网站填写并交回问卷。

联交所亦已更新相关网页,以进一步协助发行人及其董事会实施有效的企业管治及可持续发展:

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页(INED Corner)

特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增设的专页,就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角色和责任以及如何能够最有效、妥善履行职责提供重点指引,并附以个案研究作为说明。

董事会多元汇网页(Board Diversity Hub)

新设的多元化专页,为发行人及潜在董事人选提供多元化数据、视频系列、具前瞻性的文章、播客及实用贴士,进一步促进董事会成员多元化。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