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A股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制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规定(持续更新)

发布于: 修改于:Android转发:4回复:11喜欢:5

1、2018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确立了审慎停牌的原则,从此长达数月甚至几年的停牌成为历史,2022年1月7日将上述《指导意见》修订为《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滥用停牌或复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文件)
2、2020年12月31日深交所发布的最新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修改退市规则,不再单纯按照利润亏损作为退市条件,将企业净资产、营收因素等作为触发退市条件,完善退市制度,打击壳资源,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上市公司。同时,新规的发布让投资者能更好预判上市公司退市风险程度,减少投资风险,对有价值的企业进行投资。(上证也随之修订)
3、2022年1月7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为强化退市风险揭示,上市公司业绩快报新增“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指标的披露和修正要求,并新增三类需进行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包括预计净资产为负值、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以及属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将有问题的企业提前暴露,避免了投资者在年报公布后再踩雷。

4、2022年3月31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战投价如果低于协议签订日股价80%,需出示专项意见。网页链接


5、立案赔偿:根据《民法典》、《证券法》等各种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发布时间记不清了,2021年底的st康美是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判决并落实赔偿案例。)

6、2023年首年注册制,上、深证交易所发布了配套规则,其中新加了一条“严重异常波动”,按照注册制新规,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明确了公司只需要次日披露核查公告,就不用停牌。“严重异常波动”条款是今年新加,在第一只注册制上市公司上市时开始实行。深证网页链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愿A股市场规则越来越完善,加强保护投资者权益,各位球友如果自己觉得还有其他合适的规定,欢迎评论区留言,如果合适,我再更新进去。

全部讨论

2023-08-17 21:41

辛苦了

2022-11-29 00:00

帅哥,你的大吉还在不在,最近好像不错哦……怎么不见你评论这只票了?

2022-05-09 14:34

不要研究这些东西,10赔9不足,与其把精力放在些事情上,不如总结经验,重新出发。

2022-05-01 07:55

2022-04-10 11:04

讨论已被 价投的黎明 删除

2022-04-09 19:47

讨论已被 价投的黎明 删除

2022-04-09 16:22

讨论已被 价投的黎明 删除

2022-04-04 22:57

支持!顶起!

2022-01-11 23:29

支持!

2022-01-09 09:58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