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贩子不施行重罪,容易引起狗急跳墙伤害孩子,可是不课以重刑,就没有震慑作用,后面更多孩子被拐,更多人间惨剧发生。
要多管齐下,普法,宣传,教育,也许最主要还是要把经济搞好,大家有工作,不然像电影1942里面放的,一个女孩一袋面粉。[吐血]
应多管齐下,人贩枪毙,买家入刑,同时还要畅通正规送养,领养渠道。
改开后的法律对好人很是苛刻,对人渣反而很纵容很宽容,我很不理解法律为什么不讲理总是保护坏人呢?人贩子、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者、所谓的精神病杀人犯都应该死刑!!!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做一个试管婴儿也才十几万吧,那可是亲生的孩子呀,为什么要买一个不是自己孩子的孩子呢?养别人的孩子很爽?估计买孩子的都是偏远山村之类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