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0 14:23
大股东当年发可交债,要不就是想着白嫖点利息,要不就是想着减持,拿着资金换赛道去浙能新能。
两想法的顺序也可能是反过来的。
2.如果按你说的这个价格浙能集团不想减持,那么,债主难道就不想换股吗,图1%的年利息?
3.没规定股价低于换股价不能换股。
4.浙能集团2亿股以4.3元换入长三角ETF,按董秘的回答是政治任务。
大股东当年发可交债,要不就是想着白嫖点利息,要不就是想着减持,拿着资金换赛道去浙能新能。
两想法的顺序也可能是反过来的。
70亿的可交换债券, 不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应该给浙能发奖状,保护国有资产流失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