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证监会修订的A股退市新规
第一类重大违法类退市
连续3年造假然后且被行政予以处罚(2020年以后的上市的公司)
造假认定:一年2亿30%或者两年3亿20%。
第二类规范类的强制退市
1.上市公司内控失效(公款挪用),占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或者金额超过2个亿限期之内不整改的上市公司。
2.连续2年审计机构不出具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第三年直接退市。
3、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无序争夺,股权分散,依法ST或*ST。
第三类财务类退市
主板股票公司亏损且营业收入不足3个亿,会被强制退市。
第四类交易类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