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外业务是谁的账外业务?银行没入帐形成所谓的账外业务,对储户而言有什么关系?法律上的表见代理学习下!
官方从来没有说过不算存款哦。金融消费者的提法包括储户。现在说垫付,显然是主要针对储户。你见过有p2p政府垫付一毛钱的吗?p2p全国范围损失金额过万亿,受害群众过千万,垫付过一毛钱吗?
这是毛的存款,买的理财啊
官方从来没说过算存款哦。p2p不是存款,这个应该没有争议,包括p2p的投资者都没脸说这是存款吧。
如果是存款,就不是“垫付”了。p2p理财也是在追回资产后,也会“赔偿”给其投资者。
我没有偷换概念。如果官方直接发布公告承认正常储户的钱是存款,但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及时兑付,要求暂缓半年或一年后再全额兑付。我想绝大部分储户吃了这个定心丸以后就会同意这种兑付方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