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收深交所问询函,被要求说明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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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 杨佳琪

5月7日,华仁药业(300110.SZ)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问询函显示,深交所在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华仁药业实现营业收入16.36亿元,同比增长1.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67亿元,同比增长14.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6亿元,同比增长40.19%,其中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亿元,占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比例为35.52%。此外,2023年,华仁药业整体实现药品销售6.66亿瓶(袋/支),同比增长30.69%。

深交所要求华仁药业说明:结合药品集采中标情况、销售单价和成本、产品结构等,说明药品销量、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增幅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结合销售模式、采购付款情况、销售回款等,说明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且占全年比重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历史年度的情况是否一致;按年报中产品分类分别列示各板块业务最近两年前十大客户的交易情况,具体包括客户名称、注册情况、合作时长、销售收入、销售模式、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客户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分析前述前十大客户变化的具体原因。

同时,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的业绩下滑并未完成业绩承诺、收购安徽恒星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和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情况也进行了询问。另外,对应收款项是否存在逾期无法收回、短期借款大幅下降、长期借款大幅增加等情况以及最近两年前十大市场费服务商变化也进行了提问。

深交所要求华仁药业就以上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5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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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2:34

这下完犊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