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导早报(202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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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要闻

TOP1.山东年底前将认定15个跨境电商平台、20个跨境电商产业园、50个公共海外仓

3月11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围绕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山东将聚焦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为提高跨境电商扶持力度,山东将推动跨境电商平台、电商产业园等的认定。12月底前,认定15个跨境电商平台、20个跨境电商产业园、50个公共海外仓,每个主体省财政最高给予50万元的支持。

此外,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准入公平。山东将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好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健全清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长效机制。6月底前,深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

TOP2.山东省启动实施2022年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参展企业最高可获展位费全额补贴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商务厅获悉,山东日前启动实施2022年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拟安排展会项目130个,将以20国重点市场为抓手,突出扩大机电高技术产品出口。着力打造山东机电高技术产品出口系列展会,加大新业态培育力度,参展企业最高可获展位费全额补贴。

根据计划,山东将以20国重点市场为抓手,提升RCEP市场,巩固欧洲、美国及拉美市场,拓展“一带一路”、非洲市场。稳住RCEP享惠农产品以及纺织服装对日韩出口,扩大机电产品对东盟市场出口;加大机电产品对德国等欧洲市场的开拓力度,推动扩大跨境电商出口;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参加美国的国际知名专业展会,推动机械装备、五金建材等产品扩大在拉美市场份额;以俄罗斯、阿联酋、沙特、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为支点,扩大对“一带一路”市场出口;发挥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优势,推动扩大对非洲市场出口。

TOP3.山东拟对钢铁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未达超低排放要求的每度电最高加价0.06元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征求《关于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拟对钢铁企业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

《山东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鲁环发〔2019〕149号)所列钢铁企业及新投产钢铁项目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其全部网购电量(市场化交易电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量)实行用电加价政策。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其中一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1元(含税,下同);两项未达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加价0.03元;三项未达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加价0.06元。完成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用电不加价。

钢铁企业已执行其他差别化电价(淘汰类、限制类)、惩罚性电价或阶梯电价政策的,按照最高加价标准政策执行,不重复加价。

资本动向

TOP1.年报透露机构布局!社保基金、QFII现身这些鲁股十大流通股东名单

3月10日晚,华熙生物(688363.SH)发布的2021年年报显示,截至去年四季度末,摩根大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达到944.46万股,占公司流通股的比例为9.96%,位居十大流通股东第一位。

经济导报记者发现,截至3月11日,已经披露2021年年报的鲁股中,像华熙生物这样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出现QFII机构的还有泰和科技(300801.SZ)、特锐德(300001.SZ)、沃华医药(002107.SZ)、宏创控股(002379.SZ)。其中,泰和科技和沃华医药都是新进QFII机构。

另外,医药板块的华特达因(000915.SZ)去年四季度末的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出现了社保基金1106组合、社保基金107组合的身影。公司去年业绩表现亮眼,全年实现归母净利润3.80亿元,同比增长30.78%。

TOP2.三元生物董秘魏忠勇辞职,董事长将代行职责

三元生物(301206)3月1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董事长聂在建于3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魏忠勇的辞职报告,魏忠勇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辞职报告须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魏忠勇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由聂在建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请新的董事会秘书。

产业风标

中央财政再次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

近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下达资金200亿元,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稳定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提高政策精准性,便于地方操作执行,此次补贴发放将延续2021年相关政策实施方式。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对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由各地区结合有关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发放方式由各地区在2021年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进行完善。要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折)通”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编辑:杨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