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家上市公司自曝短线交易,是“手滑”还是“不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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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 韩祖亦

  身为上市鲁企的鲁银投资(600784),在8月24日实施集中竞价减持另一家上市鲁企万润股份(002643)股票时,出现了短线交易。在深刻认识问题严重性的同时,鲁银投资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表达了歉意。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在强监管的“围堵”下,8月23日至8月25日的3天间,有华东数控(002248)、青农商行(002958)及万润股份等3只鲁股自曝短线交易。加之7月28日的中宠股份(002891),不足一月间,自曝短线交易的鲁股数量已超过2011年至2016年的单一年份总和,违规交易方更是包含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亲属以及持股5%以上的重要股东。

  为何同日“卖出”又“买入”

  据经济导报记者了解,为实施今年7月披露的不超过1800万股减持计划,8月23日,鲁银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万润股份51.87万股,成交均价21.184元/股;8月24日,其再度卖出83.80万股,成交均价21.145元/股。

  然而,就在8月24日,鲁银投资又同时进行了“买入”操作,交易数量1100股,成交均价21.119元/股。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对于此短线交易的产生原因,鲁银投资在8月26日下午对经济导报记者采访函进行回复时表示,“8月24日,我司减持万润股份股票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买入股数1100股,构成短线交易。经自查,该笔交易系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

  值得注意的是,万润股份表示,经公司和鲁银投资自查,该笔短线交易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

  不过,虽称非“故意”,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明确,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目前,鲁银投资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已上缴归万润股份所有。

  “我司深刻意识到本次操作失误的严重性,通过万润股份发布公告并进行了公开致歉。今后,我司将汲取教训,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肃规范减持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保证严格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鲁银投资回复经济导报记者称。

  均称“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利情形”

  相较于鲁银投资的“手滑”,上市鲁企董监高亲属们的短线交易,则更多将原因归结于“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其中,中宠股份监事林梅的配偶贵书鲲,其个人证券交易账户于7月19日至7月26日在二级市场交易了公司股票,此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464元。

  “经核查,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贵书鲲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林梅事先并不知晓此次交易,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其关于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贵书鲲也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林梅的意见。”对此,中宠股份7月28日表示,本次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青农商行高级管理人员朱光远的父亲朱丕雨,也于6月29日至8月18日买卖了该公司股票,并强调这是“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通过3月10日至8月20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华东数控董事赵素霞的配偶夏欣瑞,更是获得了7910元的交易收益。虽赵素霞称“交易前后未告知其配偶夏欣瑞公司经营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但这笔短线交易收益也已上交公司。

  打击力度持续加大

  据经济导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山东赫达(002810)、史丹利(002588)、威奥股份(605001)、大业股份(603278)、华熙生物(688363)等10只鲁股自曝公司董监高或其亲属,以及重要股东进行短线交易。

  而这一数量,已超过2020年的8只,2019年的5只,2018年的1只……

  “我认为这是一个好迹象,标志着上市公司法律法规意识、内部风险控制及管理的能力在增强。”8月26日下午,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当下强监管的威慑力,有助于上市公司强化其自律意识,向着更为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在其看来,监管层对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一直在加大。上市公司应不断向全体董监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监管层也应持续强化事后处罚力度,以多倍罚款强化威慑力,并进一步强化对证券市场举报人的奖励和保护力度。”董登新表示。

  “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尤其是董监高这类身份较为固定且长期的知情人,更应该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增减持计划来交易本公司及相关联公司的股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山东一大型投资公司的高级投资经理徐皓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与此同时,经济导报记者还从相关监管机构了解到,目前其已关注到上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