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节能被"关注":2019年度存在多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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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日前,山东国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创节能,871952)收到山东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关注函称,近期山东证监局对国创节能2019年年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公司存在多个问题。

  比如,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度,公司向中国邮储银行昌乐县支行借款1300万元,向中国银行昌乐支行借款820万元,合计2120万元。上述银行借款事项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理侃、滕丽红提供担保,构成关联方担保,但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补充披露上述事项。

  未及时披露资产抵押事项。2020年1月8日,公司与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业务抵押合同,将制板设备进行抵押,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三会”运作不规范。《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5天以前,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临时会议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与《公司章程》规定不符;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存在暇疵;公司部分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准确、前后披露不一致。

  会计基础不规范。这其中,主要在于工程施工收入核算不规范和存货核算不规范。据介绍,其子公司山东国创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国创保温”)主要从事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业务,其营业收入以公司与客户的结算单为确认依据,即公司在取得竣工结算单后确认相应收入,而未按完工进度确认营业收入。此外,国创保温将招待费直接计入工程施工成本,而非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涉及金额17.10万元。

  上述监管关注函称,国创节能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司章程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针对上述问题,你公司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