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泰安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出具的“鲁泰市监罚字〔2020〕1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实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此外,该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名称未变更,该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了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218.3元,同时处罚款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