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规!青岛创疆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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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因一起收购事项,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创疆”)日前收到股转系统的警示函。

  据悉,青岛创疆系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九五智驾,430725)的收购人。经监管层查明,青岛创疆有以下违规事实: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盛邦创恒”)系九五智驾的控股股东兴民智通的控股股东。今年5月28日,盛邦创恒与青岛创疆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盛邦创恒将其持有的兴民智通4000万股份转让给青岛创疆,同时将其持有的1.24亿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青岛创疆行使。青岛创疆取得兴民智通的控制权,能够间接控制九五智驾58.23%的股份,青岛创疆的实际控制人魏翔成为九五智驾的实际控制人。

  但是,收购人青岛创疆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构成收购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违规。上述文件,已于6月17日补充披露。

  青岛创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鉴于该违规事实和情节,股转系统决定,对青岛创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