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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说说金通灵处罚事件的看法

2019年金通灵公告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46%)的股东季伟、季维东计划自5月9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368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7.61%。

2022年10月10日,金通灵董事、高管季伟个人名下持股减少520万股,变动原因为大宗交易,成交均价3.18元/股,涉及金额1653.6万元。

截至2023年3月20日,季伟和季维东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满且计划实施已经完毕,二人在减持期间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885.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

金通灵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证监局认为,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决定:一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总经理助理、时任董事许坤明以及监事、财务部部长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造假5年,就是罚款60万,再给个警告。有什么力度那?请问那?

能震慑违法吗?

咱们说2017年开始造假,当时股价9块多;从那个时候开始发现自己公司经营出问题了,然后一路造假虚增利润,开始了5年造假的路径,然后开始不断减持。

19年转让股票,当时高点7元多,套现块7亿多;2022年套现1亿多,2023套现1亿多;造假期间,套现10个多亿;如果按照现在的股价算,2.7元。那就是虚假记载非法套现7亿多。(如果不虚假记载的话,很可能套现卖不到7块多,对吧)

罚款60万?警告?这个惩罚,有啥力度吗?能震慑违法吗?

全部讨论

01-02 22:24

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亿元、5.50亿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亿元、1.48亿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可能是为了对冲,2019年公司又虚减营业收入1.97亿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告知书认定,金通灵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决策并组织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组织、参与了上述违法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总经理助理、时任董事许坤明,监事、财务部长冒鑫鹏参与、执行了上述违法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造假开始之后,控股股东就开始大规模减持!减持股份金额10亿多!然后罚款200万,警告一次!
这是玩那吗?这样的处罚,是鼓励上市公司犯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