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完全不懂行的说法。资金量大一点的私募基金都是母子结构,GP的钱放在母基金里,零提成零管理费。
关键母鸡的合同我们外部投资者LP也看不见,有可能像开发商的预售资金失去监管,主要还得靠公司管理制度的健全。
球主,原来如此。私募业内是不是母基金里的GP和跟投的钱申购赎回不受限制,每天都可以的?
产品不存在高水位法的增值税吗?提问者的问题看,这个是避免不了的,但是产品已经计提,没有体现而已,个人理解是这样,这块有税。
假如买自己产品5000万,年收益4成为2000万,绩效2成为400万,难道400不需要交税吗?交税不属于额外成本吗?还是我的测算有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