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002397)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投资者维权指南如下。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背景回顾】

2022.11.23晚间梦洁股份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32022009 号、0132022010 号、0132022013 号、0132022011 号、0132022012 号、0132022014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姜天武,副董事长李菁,董事李建伟,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股东张爱纯立案。

【证券律师有话说】

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总结,梦洁股份存在的违规行为主要有:

  一是梦洁股份业绩预披露违规。2022年4月27日,梦洁股份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亿元至-1.7亿元。2022年4月30日,梦洁股份披露的2021年年报显示,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56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相关规则,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一些情形时,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其中就包括净利润为负值。不过,梦洁股份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

  二是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方面存在问题。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控人姜天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建伟、李菁、李军、张爱纯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并且他们的占用行为的日最高余额为1.26亿元,占梦洁股份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92%,作风可谓彪悍。

  三是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深交所指出,2021年年报确认一笔其他应收账款,为报告期内与叶艺峰的往来款,期末余额为6602.73万元,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叶艺峰为控股子公司大方睡眠的法人。2021年,大方睡眠通过往来款的方式向叶艺峰合计提供资金6602.73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66%。梦洁股份未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律师总结】

2022年对于梦洁股份来说,是多事之秋。早在今年10月11日,深交所就对梦洁股份及相关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的处分,其中就包括姜天武、李菁、李建伟、李军和张爱纯。外界猜测此次立案或与此通报批评中披露的违规事项有关。 宋联民律师提示广大梦洁股份受损投资者,股民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索赔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佣金印花税,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索赔条件】

 2022年11月23日之前买入梦洁股份(002397),且在2022年11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登记。

【所需材料】

您只需要提供:1、加盖业务章或公章的《对账单》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胜衡事务所为您准备,提供“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