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 (002569) 涉信披违规,“叒”被处罚 ,受损投资者火热维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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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背景】

①第一次处罚:

2016年3月,步森股份在与康华农业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披露了存在虚假记载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康华农业资产和营业收入大幅虚增),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王建军、董秘兼副总经理寿鹤蕾等9人被给予警告,王、寿2人被分处5万元、3万元罚款。(目前索赔时效已过)。

②第二次处罚:

2020年1月14日,ST步森(002569)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

2020年8月4日,ST步森(002569)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通知书》。 

2020年8月7日,ST步森(002569)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这意味着投资者的索赔开始进入正式诉讼阶段。

③第三次处罚:

2021年12月3日晚间,ST步森(002569)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10013号)。

2022年4月10日,ST步森(002569)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2]9号)。

2022年6月12日,ST步森(002569)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7号)。

【处罚原因】

第二次处罚原因及结果

(一)2017 年 10 月 27 日,德清金融中心与借款人天马股份ST步森等 6 名担保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天马股份向德清金融中心借款 1 亿元,6名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步森股份未及时披露该对外担保事项。 

(二)2017 年 9 月 7 日,ST步森与前海汇能签订《保证合同》,为天马股份向前海汇能的最高额 1 亿元借款(实际发生借款 3,000 万元,已归还 500 万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ST 步森股份未及时披露该对外担保事项。

第三次处罚原因及结果

(一)股权转让事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股权转让协议》披露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2、未及时披露不满足支付机构主要出资人条件;3、未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实质延期。

(二)未及时披露《和解协议》。

【律师有话说】

正在推进这只股票索赔代理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表示:2018年6月5日,ST步森(002569)在“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中,才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19.8.27在“关于收到《起诉状》《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中,才披露另一起对外担保事项,从而引发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 而此次被调查,公司近五年共计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7次,劣迹斑斑。其中最近的一次是,2021年7月ST步森收到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监管关注函》,主要涉及公司未对2020年业绩快报及时进行修正,存在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修正不及时的情况。此外ST步森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还涉及未披露重大事项进展公告;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步森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徐茂栋涉嫌通过伪造或挪用公章、私自制作担保文件的途径,以步森股份的名义为徐茂栋所控制公司的借款进行违规担保,涉及本金合计1.85亿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2021年10月13日,ST步森发布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显示,ST步森在第二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后,有投资者向杭州中院提起证券诉讼,要求上市公司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 7099117.90 元。近年来,杭州中院对于证券诉讼大都采用示范判决机制,预计ST步森《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中提及的案件为第二次行政处罚的示范案件。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很赞]【索赔条件】

(1)在 2017年10月27日2018年6月4日期间买入ST步森(002569)股票,并在 2018年6月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步森的亏损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2)在2017年9月7日2019年8月27日期间买入ST步森(002569)股票,并在2019年8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步森的亏损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3)在2019年9月12日2021年5月10日期间买入ST步森(002569)股票,并在2021年5月1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步森的亏损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索赔登记,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

您只需要提供:1、加盖业务章或公章的《对账单》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

【代理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