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林(002499)涉信披违规被处罚,源于历史业务问题, 投资者索赔火热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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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1年7月6日,*ST科林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2101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2年1月5日,*ST科林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2]1 号)。

2022年4月1日,*ST科林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号)。

【律师有话说】

2017年9月,科林环保与邮都园及其股东邮都园农业三方签订了《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7年12月1日,科林环保与邮都园、邮都园农业签订了《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之合作协议》,规定高邮项目由科林环保及其关联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垫资建设,原则上应于2018年底建成投产。

*ST科林2018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对高邮项目作为公司已签订重大合同进展情况均披露为“开工建设中”。

2018年11月下旬,*ST科林因融资失败没有资金支持高邮项目的正常开展,因此确认项目暂时停工。然而*ST科林对于该事项并未及时披露,直至2019年1月31日,在《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方才首次披露高邮项目暂时处于停工状态。

2020年4月21日,科林环保披露《关于终止高邮项目的公告》,说明高邮项目自2018年11月暂停后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各方经协商决定终止该项目。

2020年4月21日,科林环保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对公司2019年2月28日发布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进行了业绩修正。

此外,高邮项目由江苏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通分公司、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科林环保在两家施工单位未完工情况下确认了 100%的完工进度,并以此为基础核算收入成本,导致科林环保 2018年半年报至少虚增营业成本2,195.85 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 6,773.80 万元的 32.42%;至少虚增营业收入3,893.5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12,005.58 万元的 32.43%;至少虚增营业利润1,697.74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3,211.46 万元的 52.87%。

正在推进*ST科林股票索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表示,高邮项目作为科林环保的重大工程项目,暂时停工的信息对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具有重大影响,应依法予以及时披露。科林环保未依法及时披露高邮项目暂时停工信息,构成披露不及时情形。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科林环保应真实、准确、完整、依法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科林环保却未按照真实的完工进度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18 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认为,*ST科林存在诸多违规行为,证券索赔新规已经取消了行政处罚前置程序,受损投资者已经具备起诉索赔的条件,可以依法起诉*ST科林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索赔弥补损失。公开数据显示,具有索赔资格的投资者为数不少。

【索赔条件】

(1)在2018年8月28日2019年1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科林(科林环保002499)股票,且在2019年1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登记。

(2)在2018年8月28日2019年4月2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科林(科林环保002499)股票,且在2019年4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登记。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均可以参与。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