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滚雪球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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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理解错了,实际走的是方案二,之前出售华晨中国所持有的华晨宝马25%股权是破产重组的一个前置举措,也是破产重组的重要举措之一。因为在那个时候大股东已经举步维艰了,除破产重组之外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和大股东早已在华晨中国出售华晨宝马股权之前就有破产重组动议了,绝不会是头脑发热,临时动议,是一步一步先难后易梯次推进的,只不过当时各方面条件不成熟不宜公开而已。比如,我之前在雪球上发帖判断双方在华晨宝马分红问题上定会相互协商、相互配合。这是有依据的。原因是在华晨中国出售华晨宝马25%股权时必须要谈妥两件事:一是要扩大在沈阳的投资;二是要在华晨宝马分红上给予破产重组工作支持,即加大分红的力度。所以,才使得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14亿欧元的高分红成为水到渠成的事,否则怎么可能使总分红额远远超过年度净利润呢!这样,就不难理解2018年四季度出售股权本身就是重组工作的组成部分了。而且当时商定2022年才正式生效,也是要视破除重组进度情况再最终做出决定。
所以,我所说的出售股权是指之前出售的那25%,而不是指目前剩余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