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收购爆雷后续:老股东须退赔现金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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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亚太药业为拓展CRO(医药研发外包)业务,以支付现金9亿元方式收购了Green Villa Holdings Ltd.持有的上海新高峰100%股权,上海新高峰成为亚太药业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但是,从完成收购的第二年起,也即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安徽贤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

2021年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1]2号)。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拟对亚太药业采取顶格60万元罚单,高管任军、陈尧根等20人也将被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根据上述告知书的调查结论,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上海新高峰虚增了部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本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亚太药业股票002370,2019年4月初最高价超过20元/股,股价已下跌近两年。截至2021年3月,亚太药业股票收盘价仅剩3.74元/股,累计跌幅超过80%。2019年4月发行的亚药转债128062,最初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当前报收仅为70.87元,同样也是惨跌了不少。

2021年3月27日,亚太药业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未达标需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显示,上海新高峰2015年至2018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数35,047.23万元,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为71.51%,未完成业绩承诺。

根据《补偿协议》约定,交易对方需以现金方式对亚太药业进行业绩补偿,应补偿5,638.04万元。亚太药业将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相关业绩承诺人履行关于业绩承诺补偿的相关承诺。

自2017年4月22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间买入亚太药业股票002370或亚药转债128062,且在2020年1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可以考虑联系律师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