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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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相关公司股票走势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908,06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4月2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89号)核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万股,并于201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为庞庆华、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杨晓光、裴文会、贺立新、赵成满、克彩君、李金勇、贺静云、武成、李墨会、许志刚、孙志新、李绍艳、李新民、刘斌、蒿杨等19名自然人、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诚企业”)合计持有的1,908,060,000股。上述股份的锁定期为36个月,即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首日(2011年4月28日)至2014年4月28日。现锁定期临近届满,上述股东所持本公司限售股将于2014年4月28日起解除限售,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908,06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04,860万股,其中庞庆华、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杨晓光、裴文会、贺立新、赵成满、克彩君、李金勇、贺静云、武成、李墨会、许志刚、孙志新、李绍艳、李新民、刘斌、蒿杨等19名自然人、盛诚企业合计持有763,224,000股,全部为限售股。

  经于2011年9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04,86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即每股转增1.5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621,500,000股, 庞庆华、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杨晓光、裴文会、贺立新、赵成满、克彩君、李金勇、贺静云、武成、李墨会、许志刚、孙志新、李绍艳、李新民、刘斌、蒿杨等19名自然人、盛诚企业合计持有股份总数为1,908,060,000股,全部为限售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庞庆华、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杨晓光、裴文会、贺立新、赵成满、克彩君、李金勇、贺静云、武成、李墨会、许志刚、孙志新、李绍艳、李新民、刘斌、蒿杨等19名自然人、盛诚企业均做出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庞庆华、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杨晓光、裴文会、贺立新、赵成满、克彩君、李金勇、贺静云、武成、李墨会、许志刚、孙志新、李绍艳、李新民、刘斌、蒿杨等19名自然人、盛诚企业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认为:

  (一)本次限售股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及数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

  (四)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于本次限售股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对庞大集团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908,06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4月28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单

  七、股份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蓝石债券-马克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