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追索1581万转让款获法院受理 信披考评连续两年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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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晚,中潜股份(300526.SZ)披露诉讼进展公告,公司就与深圳蒂瑞诗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获受理。

来源:中潜股份公告

公告显示,2020年4月27日,中潜股份向深圳蒂瑞诗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招信100%股权,转让价格40,816,326元;根据协议,深圳蒂瑞诗应在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完所有股权转让款。但截至2020年12月30日,深圳蒂瑞诗仍有15,816,326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给公司。

中潜股份于2021年1月19日、4月19日分别向深圳蒂瑞诗发出《催告函》、《律师函》,要求其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项,但深圳蒂瑞诗对上述事项一直未予处理,也未向公司支付15,816,326元股权转让尾款。经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于近日收到了南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值得注意的是,中潜股份已对深圳蒂瑞诗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5,816,326元。截至目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中潜股份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中潜股份信披考评连续两年为D

据投研电讯信披质量研究院统计,自2016年8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中潜股份在深交所近5次年度信息披露考评中,3次为B,2次为D。

2021年7月12日,深交所发布《关于深市上市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考核结果的通报》显示,中潜股份在深交所最新年度信披考评中为最低的D,且自2019年度信息披露考评由B连降至D后,已连续两年为D。

来源:深交所官网

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在考核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评为D,包括(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仅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除外)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二)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三)公司出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情形,但未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本所报告、办理相关操作并对外披露;(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中潜股份2020年至今14领深交所问询函件

投研电讯信披质量研究员发现,中潜股份除两份早前于2017年领到深交所的重组问询函外,2020年至今的近1年来中潜股份累计收到深交所各类问询函件多达14份。

来源:深交所官网

投研电讯信披质量研究员注意到,2019年11月15日、2020年4月6日,中潜股份分别因北京泽盈投资增持达到5%未及时披露和停止买卖公司股份、未及时披露收购大唐存储主要财务数据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措施。

2020年4月21日,中潜股份及时任董事长张顺、时任总经理仰智慧等因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分别受到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

中潜股份及董事长等涉虚假记载被证监局罚没1540万

此前于2021年5月28日,中潜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广东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书显示,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因虚增营业利润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收购大唐储存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行为,广东监管局决定对中潜股份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张顺、仰智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郭建兵、明小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卓泽鹏、张继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对徐志宏、孙昌兴、鲍群、鲍金红、冯小燕、代利、李志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累计被罚没1540万元。

来源:中潜股份公告

投研电讯资料显示,中潜股份主营构成为生产制造业及其他补充项、互联网大数据服务、服务业。营收占比分别为67.56%、18.93%、7.07%、6.44%。截至2021年7月20日,中潜股份总市值70.49亿元,在专用设备行业185家上市公司中排名第6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