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甲方配置目标区域内资源的资源量、品位等不能满足乙方投资标准,即指氧化锂平均品位不低于 0.2%,可正常选出合格精矿,符合露天开采条件,且每年不低于 4 万吨碳酸锂的加工需求,导致相关项目不能正常完全实施的,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扣除已产生的本项目的前期费用后,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12月28日,郴州市举行含锂资源项目合作的招商引资项目集中签约仪式。桂阳县人民政府与宁夏汉尧富锂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关项目合作协议,签约金额共计343亿元。郴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陈跃文参加会议,郴州市委常委、副市长马天毅主持会议。
此次签约,包括宁夏汉尧富锂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含锂矿产资源采选、碳酸锂加工、正极材料及锂电池生产项目,总投资123亿元,其中锂矿采选、碳酸锂、新型建材项目投资人民币25亿元,正极材料项目投资人民币50亿元,锂离子电池项目投资人民币48亿元。
深圳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含锂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及锂电池产业链、新能源专用车基地项目,总投资220亿元,其中锂矿采选、碳酸锂以及环保、尾渣处理项目投资人民币90亿元,锂电正级材料、锂电池相关生产项目投资人民币120亿元,新能源专用车基地投资10亿元。
因甲方配置目标区域内资源的资源量、品位等不能满足乙方投资标准,即指氧化锂平均品位不低于 0.2%,可正常选出合格精矿,符合露天开采条件,且每年不低于 4 万吨碳酸锂的加工需求,导致相关项目不能正常完全实施的,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扣除已产生的本项目的前期费用后,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于 2022 年 1 月 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 年第4 号)》,公司参股 10%的大为弘德已取得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资质,这与整车制造资质是有区别的。目前,大为弘德正按相关规定的要求,申请民用改装车相关产品准入,以及向相关环保、质量监督、市场监督等部门进行资质申请、认证或检验等工作。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大为弘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10%)与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
《新能源专用车生产项目投资合同》以及《新能源专用车生产项目补充合同一》。
大为弘德拟在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新能源专用车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102 亿元(含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投入)。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 102 亿元(含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投入),建设新能源专用车生产项目。项目总购地约 350 亩,分三期建设,一期规划年产5000 辆新能源环卫车、冷藏车等新能源专用车,建设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二期新增年产 15000 辆环卫车、冷藏车、建筑物流车、牵引车、自卸车、医疗检测车等各类新能源专用车的生产规模,建成达产后,可年产 20000 辆新能源专用车;三期开展碳酸锂及锂电池生产,并视一期、二期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扩大新能源专用车的生产规模,进一步完善新能源专用车产业链,形成影响和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高端新能源专用车制造基地。
根据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总体规划,确定乙方一期、二期项目选址在经开区东区永和大道与南塘路交界处旁地块,面积约 350 亩。
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良好趋势下,大为弘德此次在江西省吉安市投资建设的新能源专用车研发生产基地,旨在实现其产业链核心产品研发、制造和价值创造,助力推动吉安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配套产业集群,实现更好的发展。
鞍重股份12月9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临武县锂矿资源丰富,探明折合氧化锂储量在1500万吨以上,公司从商业价值上判断,其锂矿资源具有巨大潜力,资源禀赋相较周边省市具有比较优势,足够支持后续各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公司响应地方政府产业规划,以联合体形式投资,目前已与三家电池厂一家正极材料厂完成联合体协议签署,待全体联合体协议签署完毕,公司将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资金方面,公司除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外,同时拟引入湖南本地产业基金共同投资,分期建设,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下游混合储能及电芯项目部分由联合体共同出资完成。
郴州市现在有两个区,分别是北湖区、苏仙区,一个市:资兴市,八个县分别是:桂阳县、永兴县、宜章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桂东县,郴州总面积1.94万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