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在上市公司及其公司关联方领取过任何报酬,同时其长期以来支持了上市公司
的发展。2016 年 9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士杰先生为公司 46,692.24 万元的到期债
权提供无限连带保证担保责任,2017 年 4 月,邱士杰先生履行了该无限连带担保责
任,向上市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
46,692.24 万元,该笔资金用于支付上市公司购买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事项;2017 年 7 月,其向上市公司提供了 8000 万元借款,用于弥补上市公司
购买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股权款的不足部分,剩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
动资金,至今尚欠其利息 352 万元;2017 年 12 月起,其以自有房产抵押担保,为
上市公司借款 9700 万元运营资金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