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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融通制度之弊:违背公平与信托责任
在金融市场中,每一项制度设计都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然而,现行的转融通制度设计却存在着明显的弊端,不仅违背了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更损害了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转融通制度允许限售股作为标的在市场上流通售卖,这一设计明显违反了证券法的基本精神。
限售股本身就是受到流通限制的股票,其解禁和流通都应遵循严格的规定。将其纳入转融通标的,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为市场的稳定运行埋下了隐患。
这样的制度设计,不禁让人质疑其合理性和专业性。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公募基金也参与其中,进行转融通交易。公募基金作为信托责任的承担者,其首要任务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然而,当公募基金将自身持有的股票进行转融通出借,实际上是在让其他机构有机会做空自己基金的净值。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信托责任,更是对基民利益的严重侵害。基民对此毫不知情,他们的利益在无形中受到了巨大损害。
此外,转融通制度的另一个重大问题是其严重的不公平性。
这一制度只允许机构投资者参与,普通投资者被排除在外。
这无疑加剧了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和资源不均衡,使得机构投资者有机会利用制度漏洞进行不公平交易,进一步损害了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这种制度设计上的不公平,无异于允许机构“出老千”,让普通投资者处于极度不利的地位。
面对如此多的问题和弊端,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制度设计为何能够匆忙上马?为何至今仍未被禁止?这其中的原因令人深思。
作为市场的监管者和制度设计者,有责任和义务对现行的转融通制度进行全面的审视和改革。
只有建立起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才能真正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