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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农尚(SZ300536)$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

九、上市公司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销售、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重 大合同,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10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 亿元的,除应当按照本备忘录第三条至第八条所述的要求对外披 露外,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和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分析判断,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如有)应当对公司和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出具专项意见。 公司应当在重大合同公告中披露董事会的分析说明和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 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保荐机构意见全文。

(二)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就以下内容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的真实性; 2、交易对手方是否具备签署合同的合法资格; 3、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公司应当在重大合同公告中披露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并在指定网站披 露法律意见书全文。

所以,怀疑4月1日公告的60个月4.9亿大合同的 可以闭嘴了

聘请律师团队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是因为合同金额超过2022年营收的100% 且绝对金额过亿

2023年,营收只有7000万,也就是说,以后出的每个订单,只要过亿的,都会出具律师团队的核查法律意见

这是合规性的要求!!

全部讨论

最主要原因还是公司所展现的能力与订单不匹配导致的怀疑,因为公司缺钱缺人缺技术,这些方面公司没有披露解释过

05-05 18:43

合同是与弘信电子正在收购的公司签订,一家上市公司会为了另一家上市公司签订一份假采购合同吗?除非想找S

05-04 04:56

我查到的资料是营收超过50%,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的需要及时披露;营收超过100%,且金额超过2亿的还需要聘请律师核查。

谢谢您提供的宝贵信息!

所以这次合同有律所签字。
对于那些质疑的,有人是因为股价趺了,心里恐慌,有些人是故意的,垃圾。作为投资人连这个都分不清,都不相信公司公告的,可以退出股市了!在也是永远被割的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