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600701)索赔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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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条件:

2018年7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工大高新(600701)的投资者。

关于我们: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刘冰华律师团队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曾经成功或正在代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佛山照明案、海润光伏案、振兴生化案、华锐风电案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征集背景:
1月18日晚间,工大高新 (600701行情资料评论搜索)发布公告称,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被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公告显示,工大高新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了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黑龙江证监局调查,工大高新对于公司2016年被申请仲裁及仲裁进展情况未及时信息披露;此外,对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也未及时信息披露。

黑龙江证监局认为,工大高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黑龙江证监局现要求工大高新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并在2018年2月10日前予以改正。同时要求工大高新充分梳理公司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做好信息披露有关工作。

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证监会最终认定该公司虚假陈述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目前已有多起成功索赔的案例。

委托流程:
1、添加刘冰华律师微信(微信号:13699501159);
2、投资者通过微信提交交易记录,包括买卖该股的时间、数量、价格;
3、待律师核算完索赔金额或者确定符合起诉条件后,发送委托文件给投资者,投资者按文件要求准备好委托材料邮寄给律师。

律师费用:
我们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获得赔偿前不收取律师费,办案费、差旅费均律师自行承担。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

联系我们:

刘冰华律师 电话/微信:13699501159
来访/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788号汇景国际大厦B座15楼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