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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ST博天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认定,*ST博天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ST博天可能因此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事情披露之后,非常多的人对此事进行批评,认为要严肃处理并且要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意思的是,有不少人把批评的矛头指向证监会,认为他们没有严厉处罚的制度和法规,执法不严导致上市公司造假。还有人说,罚款60万,交易所谴责一下就完了。所以太多上市公司明目张胆造假,然后再发感慨,我们的制度不好,散户就这样被上市公司坑害,甚至有人说就是因为证监会的放纵导致的。

嘿嘿,这就是睁眼说瞎话了。不仅是睁眼说瞎话,同时还暴露了说这些话的人实在是无知。为什么呢?首先,不同的事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即便都是造假,也有严重程度的不同,总不能只要造假全都给拖出来杀了吧?其次,不同的部门在处理同一事件的时候权限范围也不一样,大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这有问题吗?

目前阶段,如果发现上市公司有造假行为,第一个出动也是最快的就是交易所。因为他们有日常监管的职能,平时也会从交易细节和公告中发现很多问题。一旦发现问题他们会先发关注函和问询函,然后可以进行调查。在确认有问题后,他们的权力范围只能是做谴责。因为交易所是一个特殊的机构,他们是会员制,不是行政机关,因此没有行政处罚的权限。随后是地方监管局会介入进行调查,获取初步线索后根据情节轻重判断是自行处理还是交给证监会稽查局调查。一般如果情节轻微是证监局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证监会稽查局调查后,证监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需要说明一下,以前根据法规确实只能罚款最多60万元,但是法规早就改了!现在的罚款轻则百万,重则数亿,那些说罚款60万的就是暴露了自己不读书!最后,在证监会调查完成后,如果情节严重,司法机关会介入。周末的时候证监会和公安部不是一起抓人了么?最后是送法院审理,造假可以判刑十年,还要追加罚款。所以,某些人别再胡说啦,这是暴露自己无知。#股票# #财经#